“我不知还能活多久,唯一的心愿就是看到陈和平、胡雪和、范方园被依法审判!”73岁的周龙光老人三十年的维权路,耗尽了他的家财与健康,却始终未能等来一个公道。
一、血腥劫难:3.5万元引发的残酷迫害
1997年1月14日,时任东至县公安局刑警大队民警陈和平为抢夺周龙光3.5万元生意利润,勾结他人对其故意打伤,致其当场昏迷。更令人发指的是,陈和平在未出具任何法律文书的情况下,将周龙光随身财物洗劫一空,期间不敢通知其家属和居委会的情况下非法软禁34天,也未对其提供医疗救助。
为掩盖罪行,陈和平竟从看守所偷取空白释放证,强行驱逐重伤未愈的周龙光。这次暴行导致周龙光确诊右侧慢性硬脑膜下血肿,经手术引流60-70ml血性液体,司法鉴定构成重伤。
二、司法护黑:层层包庇制造冤案
1997年3月,东至县检察院控申科胡雪和在明知真凶的情况下,仍故意包庇陈和平,将公安机关的违法行为认定为“程序合法”。
2006年,案件移交范方园办理。在其任职的二十余年间,不仅未依法纠错,反而持续编造虚假材料,欺骗上级机关,致使该案始终得不到公正处理。
三、真相昭然:错案认定却无追责
在省公安厅督办下,2005年池州市公安局作出决定,明确撤销此前所有错误答复。东至县公安局也承认错关30天,同意赔偿。东至县检察院更是出具复函,确认1997年复函不合法。
然而,相关责任人员至今未被追究。司法机关明知这是彻头彻尾的冤假错案,却始终以“用国家的钱买单”的方式企图封口,拒不纠正错案,拒不追究制造冤案者的责任。
四、铁证如山:维权之路在何方
本案所有关键证据均系范方园伪造的复印件,连申诉人签名都是通过电脑扫描伪造。就是这样漏洞百出的材料,却能够长期欺骗各级领导机关。
如今,老人最大的心愿就是:
1. 追究陈和平、胡雪和、范方园的刑事责任及刑事附带民事责任;
2. 依法重判相关责任人;
3. 赔偿近三十年来的全部损失;
“案件终身负责制”、“全错全纠”、“部分错部分纠”——这些法治承诺何时才能在这起铁证如山的冤案中真正实现?一位古稀老人的生命倒计时,正在拷问着司法的良心。恳请相关部门正视冤情、彻查此案,不纵容失职包庇,依法追究涉事人员责任,还老人公道;也盼社会各界关注,让三十年沉冤得以昭雪,不让正义迟到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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